领先一步:如何准备应对德国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

您知道有一项研究显示,只有4%的企业认为自身为德国的《供应链尽责调查法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德国联邦采购物流协会(German Association for Materials Management, Purchasing and Logistics) 在2022年开展的这项研究还显示,70%的组织认为自身对该法案“准备不足或严重不足”。 IETP密切关注不断变化的全球监管格局,以及对劳工标准和环境风险的适用情况。我们的目标是为所有会员和行业提供保持合规性所需的工具,无论其在哪个国家开展业务。《德国企业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LkSG)是最近生效的一项监管法案,也是本文关注的重点。虽然此法案具体适用于在德国生产或进口到德国的产品,但即使并非总部位于德国的企业,也可能受到这项新法案的影响。本文将说明这项法案的适用对象,以及企业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来遵守法案并继续在德国开展业务,同时避免因违反法案而造成代价高昂的财务和声誉损失。《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于2023年1月生效。该法案目前适用于以下所有企业:总部设在德国的企业或外国企业在德国注册的分支机构(即其中央行政部门、主要营业地、行政总部、法定所在地或国内分支机构设在德国);以及在德国至少拥有3000名员工,其中包括派驻国外的员工。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该法案的强制适用性将扩大到德国所有拥有1000名或以上员工的企业。尽管该法案对小企业并无直接合规要求,但由于涓滴效应,更多参与大型组织供应链的企业也会受到影响。供应链中的企业可能会被要求报告其在人权和环境相关风险方面的表现和影响。我们了解到,现在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多涉及到尽职调查义务,例如供应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企业需要解决哪些类型的风险?该法案规定了与人权和环境风险及违规行为有关的尽职调查义务。其中包括:该法案的核心义务是什么? 该法案基本上是要求企业建立识别、评估、预防以及解决其供应链和自身运营中的人权和环境风险。他们还必须确保为直接和间接供应商的员工提供申诉机制,让他们可以向企业投诉侵犯人权或环境的行为。 因此,企业必须将尽职调查义务纳入其企业政策。法案还包括若干补充措施和相关措施,例如: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第4条),在企业内指定一名或多名合规负责人(第4 (3)条),进行定期风险分析(第5条),发布政策声明(第6 (2)条),在自身业务领域(第6 (1)和(3)条)和针对直接供应商(第6 (4)条)建立预防措施,采取纠正/补救措施(第7 (1)至(3)条),建立投诉程序(第8条),对(整个产品供应链)间接供应商的风险进行尽职调查(第9条),文件记录(第10 (1)条)和报告所有义务的履行情况(第10 (2)条)戳这里阅读法案全文帮助您遵守法案规定的6个步骤:政策审阅:研究如何将负责任的商业行为纳入政策和管理体系,人权影响评估:评估实际和潜在的不利人权影响,行动计划:整合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行动,衡量结果和进展: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和结果,报告发布:通报和报告解决影响的方式,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治措施:适当进行整治或合作开展整治。